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
渝建„2009‟115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4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凡是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资质的我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都属于本次资质复查的范围。
二、复查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
(一)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为复查准备、布臵阶段;
(二)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为建筑业企业申报阶段;
(三)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为区县(自治县)建委审查阶段;
(四)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31日为市建委审核阶段;
(五)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为复查工作总结及资质等级证书换发阶段。
三、复查方式
(未完,全文共1775字,当前显示49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