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根据《关于全省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的通报》(鲁煤监政法函[2018]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信息运行管理,有效利用双防信息系统,保证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运行以及各类隐患的闭合管理,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矿井安全发展,结合我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双防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各副矿长为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防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王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双防信息系统的运行的协调管理工作。
二、双防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
(一)系统数据录入
1、基础数据管理。系统中的岗位、作业活动、危险源、风险点、风险清单以及风险的关联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协调,各专业组根据我矿生产布局的变化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二)1+4专项辨识
1、风险点的补充完善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井上下变化情况实时进行协调,各专业组根据办公室要求,及时完善。
2、年度风险辨识及风险清单完善。每年10月份,由矿长组织,各专业组由分管矿长负责根据下一年度生产计划安排情况,对下一年度的风险清单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由各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并对重大风险清单进行上报。如果生产计划发生变化,由分管矿长组织各专业组对年度风险辨识及风险清单进行补充完善。
3、专项辨识
(1)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牵头对新工作面设计前进行专项辨识,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专项辨识报告由生产技术科上传到管理系统。
(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辨识;由各专业分管矿长组织,分管科室牵头进行专项辨识,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专项辨识报告由分管科室上传到管理系统。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和石门揭煤等高危险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在复工复产前的专项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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