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双重预防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隆煤矿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系统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系统的管理作用,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煤矿成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系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杨林)副组长:安全副矿长(陈开)
成员。总工程师(刘晓冬)、机电副矿长(姚开发)、生产副矿长(王俊钢)、系统管理员兼安全技术员(潘兴堂)、副总工程师(王明贵、丁赛赛、赵荣昌)、技术科长(张贵红)、机电科长(罗波)、安全科长(严俊)、通防科长(翁贤树)、办公室主任(牟勤刚)、经营科长(赵燕平)、设备管理员(李海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长严俊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系统应用的信息收集、信息交换、信息维护、指导协调、培训考核工作。
二、系统管理的职责
1、矿长。负责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系统管理的制度流程建设、人员配备、奖惩考核审定等工作。
2、安全副矿长:负责系统运行的整体协调工作,对煤矿周检隐
1患等级把关,督促各单位在限期内完成隐患整改,指导录入双控系统;定期不定期抽查系统维护运行情况,督查各层级权限人员维护好双控系统并对各层级人员维护情况进行考核。
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库,并确认风险等级;特殊情况下制定专项安全风险辨识,新增对应的风险点库。
4、机电副矿长。配合总工程师完成机电部分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相关风险点库,同时督促风险点的定期检查、销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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