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目标:
1.杜绝一般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急性中毒事故、重大车辆交通运输责任事故、爆炸事故。
2.工伤事故死亡率低于0.7‰0,千人重伤控制在千分之0.3以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
3.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
4.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
5.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jgj59-99检查考核达80分以上。
6.积极参与争创各级文明工地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7.严格遵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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