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将全面推行工资发放制度改革[范文大全]
伊金霍洛旗将全面推行工资发放制度改革
自2002年以来,我旗一直实行预算单位工资统发模式。但随着我旗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资统发显露出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位人员管理缺乏有效手段,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人浮于事;二是人员流动无序,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不强,职能发挥不够;三是预算单位对人员“吃空饷”、职工请假管理等问题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为切实强化预算单位管理和财政部门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旗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精神,我旗将从2018年3月份开始,全面推行工资发放制度改革,将原有的财政统发模式改变为由预算单位自行发放。
为了便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各司其职,伊旗财政局将负责统筹协调旗组织、人事、编制、代理银行等部门,并确定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保障工资改革发放顺利实施。
伊旗森林公安局认真做好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按照工资改革要求,旗委政府决定从2018年3月份开始将财政统发工资改为单位自行发放,旗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更名为工资管理中心,不再承担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住房公积金代扣以及法院下达裁定冻结和扣留公职人员工资的职能。将以上职能移交到各预算单位。
收悉文件后,伊旗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每月5日前,将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增减变动审批表报送到工资管理中心及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二是每月10日前,按照旗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在预算执行一体化中进入工资系统,按照文件依据进行工资增减资变动录入,同时与社保局、公积金中心核对社保费金额及住房公积金金额。三是做好《本月工资拨款请领表》一式三份,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每月15日前送工资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审核无误后到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拨款。四是每月20日前到地税局缴纳社保费,并将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支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逾期。五是及时与法院联系,做好法院冻结扣留的工资协办业务。
目前,伊旗森林公安局已经严格按照程序顺利发放了四月份工资,各项费用已交清,已月结。
伊旗。推进工资管理改革,将工资核算、发放职能下放部门,工资发放中心的职能由发放向管理转变。
其次将推开工资制度的改革。将工资发放的职能下放到各部门,工资中心只负责监管各部门人员编制与工资总额的匹配情况,具体关于在工资中对干部职工的奖优罚劣由单位自行决定执行。单位自主发放工资一方面将有利于单位管理干部职工,另一方面将调动财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月13日,全旗预算单位工资发放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暨财务知识专题培训会在阿镇召开。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边子珍,旗政协副主席史文英出席会议。各镇、旗直各部门、各园区、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旗工资发放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邀请有关专家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
会议指出,为切实强化预算单位管理和财政部门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旗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精神,我旗将从2018年3月份开始,全面推行工资发放制度改革,将原有的财政统发模式改变为由预算单位自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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