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富政办函〔2004〕42号
关于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富政发〔2004〕4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定于10月中下旬组织力量对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演艺场所或歌舞厅从事淫秽色情表演和其它非法演出活动,流窜乡镇的“大篷车”非法演出,少数不接受年检年审、逃避监管的歌舞娱乐场所。
(未完,全文共820字,当前显示2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