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土镇召开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会
关于组织对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东兰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份,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为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的目的
全面了解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东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实施细则》情况,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督促政府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效率,推进政府工作。
二、检查的步骤和内容、要求
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查阶段(11月8日—16日)
主要是按照集中重点检查内容,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县人民政府要于11月20日前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各种统计表)送县人大常委会联络工委。
第二阶段:各乡(镇)检查阶段(11月17日--22日)
各乡镇人大主席负责组织驻本乡(镇)县人大代表对本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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