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作者:佚名点击数:645时间:2007-10-10【字体:小大】
为了不断强化工会维权职能,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服务和更好的发挥工会组织在帮助困难职工工作中的作用。经市总工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要进一步加强市总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和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的工作。按照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实际,就加强和完善两个中心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以帮扶困难职工群体为宗旨,推动我市工会帮扶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为困难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帮扶和服务。
二、组织机构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和帮扶服务中心挂两块牌子,设一套工作机构,在市总工会维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保障部,负责日常事物工作,办公地点在市总工会俱乐部。巴彦淖尔市总工会维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贵平
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戴晓红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白阿林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马明东
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
薛宏俊
市总工会综合部长
闫奉兆
市总工会组宣部部长
白秀英
市总工会保障部主任科员
帮扶中心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白阿林(兼)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主任:马明东
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
副主任:白秀英
市总工会保障部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梁保林
徐占权
维权服务中心,帮扶服务中心的组织实施工作由保障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由综合部协助进行,宣传教育工作由组宣部协助进行。
三、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是一个公益性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是: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各种形式,为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帮助和服务。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在医疗、生活、子女上学、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重点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因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并对旗县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维权(帮扶)中心开设困难救助、信访接待、职业介绍与培训、法律援助四个窗口,实行“四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发挥工会组织在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中拾遗补缺、救急济难、快捷服务的功能。使维权帮扶中心成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窗口,社会保障机制的补充,下岗再就业的媒介,调节社会矛盾的通道。为稳定职工队伍,稳定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四、方法措施
(一)信访接待
1、代表市总工会依法受理职工信访问题,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为职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2、做好来信来访登记、记录、检查、协调和意见反馈工作,做到来访必答。
3、严格执行信访规定,为困难职工控告,艰巨保守秘密。
4、实行市总工会正副主席,部长轮流到维权中心接访值班制度。
(二)法律援助
1、援助范围。按照国家法律履行维权职责,保障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合法权益。
2、援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职工或市总工会建档的特困职工、困难劳模、进城务工人员、工会干部及工会组织、其他确需援助人员。
3、援助形式:
(1)、法律咨询、代理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节仲裁、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2)、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所属的工会组织对职工信访、困难救助、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的处理;
(3)、负责对办结事项进行跟踪及办理结果的落实;(4)、负责办好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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