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琅工字[2010]38号
关于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点)的意见
各(街道)工委、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工会帮扶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的重要性
基层工会在工会组织系统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直接面对众多的中小型非公企业以及大量的困难职工和跨区域流动的农民工,处于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矛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前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工会组织直接服务职工群众的窗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解决问题,促进职工群众共建共享社会成果的重要载体。建立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是实现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全覆盖、不遗漏1
目标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工委、工会联合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建设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可持续发展,逐步形成工会帮扶工作网络,实现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帮扶服务,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协助党政推进改善民生、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标准,认真抓好街道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站的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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