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情况汇报
湛江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办法》情况汇报
湛江市教育局(2011年11月1日)
尊敬的林惠俗主任委员、麦伟棠副主任委员,调研组各位领导:
下午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民办教育专题调研工作要求,现将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湛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执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做好民办教育工作,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特别是《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办法》以及相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一、民办教育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民办学校514所,其中中小学74所,中等职业学校21所,幼儿园419所。在校生17.5739万人,其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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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宣传,营造发展民办教育良好氛围。
《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把深入学习、正确理解民办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教育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市政府安排部署了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印发相关宣传资料、举办专项民办教育论坛等方式,进一步加深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使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实施民办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协调,解决民办教育发展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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