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记,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各级纪委要把握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可当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监督执行问责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还是存在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是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遇见问题不思考、不统筹,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发现问题少。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检查月月搞,问题回回在,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三)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有的根本不清楚在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四)监督执纪宽松软。有片面群众观点,总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扶贫资金项目上以个人不侵占、不挪用为标准,甚至还多方为违纪违规者开脱,执纪不严。
(五)上报材料过多。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各级要求上报总结、调研报告和表册太多,基层纪委忙于完成上报任务都要加班加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具体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二、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没有认识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总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处理就行,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当前的重点工作剥离开,没有将脱贫攻坚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总的来说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了问题,没有急群众之所急,苦群众之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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