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号]关于张毅信访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源大广管发[2018]7号签发人:付晨阳
关于张毅信访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肇源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县信访局要求,现将张毅案件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张毅,男,身份证号:230622195310162512,联系电话:15754590140,肇源县肇源镇城北街五委二十七组。
二、上访人反映问题及诉求
反映2016年5月29日与赵洪涛签订兆佳饮品项目工程人工费承包合同,合同造价为140.04万元,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增加工程签证至工程造价达到170.7947万元;要求给付农民工工资。
三、调查处理情况
(未完,全文共907字,当前显示2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