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地方主体煤矿防治水工作调研收集资料清单
黄玉川煤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
保管、提供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神华集团与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特制定本制度,望地测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条地测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神华集团与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必须坚持为安全与生产服务的原则,高度重视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及时保管好、提供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黄玉川煤矿生产办、地测公司驻矿地测站,以及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责任管理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总工程师副组长:地测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办、地测公司驻矿地测站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黄玉川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工作工作统一由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总工程师具体
负责各项资料的分析结果定论和提供审批,地质、测量、防治水人员负责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其他相关领导、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监督及执行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要求
第一节资料收集
第六条地测专业在矿井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测防治水原始资料要及时、准确、完整、统一。
(一)原始资料收集应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测防治水记录簿上,记录簿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观测与描述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表达确切、重点突出、图文结合、字迹清晰,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三)地质、测量、防治水观测与描述应记录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记录者姓名;
(四)地质、测量、防治水观测与描述应做到现场与室内、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五)地质、测量、防治水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并转绘在素描卡片、成果台账及相关图件上,由观测人员进行校对。
第七条在矿井建设和生产中要对所有井巷及井巷所揭露的岩层、煤层、断层、褶皱、陷落柱、岩浆岩等地质内容及时进行原始资料收集,具体描述内容及要求参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顶底板及标志层应重点观测收集,同时对井巷施工中的巷道变形、冒顶、片帮、底鼓和出水点等情况进行观测记录收集,在地面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第八条在矿井建设和生产中,要做好各种地质报告相应图件附
表的收集工作,做好《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各种图纸和台账、资料的收集。
第二节资料整理
第九条测量人员完成煤矿井巷工程贯通测量工作、井下钻孔标定与定测工作后,要收集好联系单、原始记录本,及时整理在成果台账及相关图件上,由地测负责人进行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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