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规定
广东省纪委、省政法委联合制定颁布
《广东省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
为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委“5.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广东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继续深入开展,广东省纪委、省政法委联合制定颁布了《广东省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责任制提出。打黑除恶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重点打击插手基层选举,侵蚀镇、村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宗族恶势力和“乡霸”、‘‘村霸”、“地霸’’;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垄断娱乐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呆砂采矿、专业市场等行业经营或强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犯罪;与“黄、赌、毒’’及涉枪等违法犯罪相互交织的黑恶势力犯罪;入境渗透发展或与境内不法分子勾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境外黑社会组织;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其它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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