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情况汇报
为迅速扭转我县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组从7月13日开始,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在整治中,始终坚持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基本原则,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依法打击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力求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成效
截止8月30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干部100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多台次;暂扣摩托车2435台,客运车辆66台,农用车辆200多台,小车75台;没收非法安装伞具468把;抄牌锁车232台;督促车辆年检845台,上户1561台,办证1780台;上缴交强险40多万元,上缴车辆购置税100多万元;依法处罚各种车辆2140台,强制报废车辆29台,行政拘留22人,各类处罚及行政性收费110万元,在县电视台曝光乱停乱摆车辆70多台,教育驾驶人员1500
1多人次,反响较好。
根据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了“一个月打基础,两个月见实效,三个月大变样”的工作思路,采取倒计时的工作方法,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将具体任务细化到人、细化到天,并按照方案检查落实。集中整治一个多月来,初见成效。
二、开展情况
我们始终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以打击非法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运营、酒后驾驶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着力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工夫,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领导,狠抓“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集中整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实施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一把手”工程,配合县里统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二是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实行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制,配合县整治办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
2责任到人。三是考核落实。县委督查室和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督查方案,对工作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未完,全文共3672字,当前显示10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