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
襄垣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为及时掌握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襄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山西省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性。重要信息要早报快报,早发现、早整理、早收集、早报送。紧急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性。信息内容要坚持实事求是,表述、分析务求准确,做到内容真实,数据精确。
(三)实效性。信息通报以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保障服务。
第二条信息报送主体
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第三条报送内容
(一)月报和简报
月报内容。要及时统计汇总本乡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实施方案的编制、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河长制运行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并填写进展报告表,提出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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