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年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学院教育改革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在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法治,完成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按学院党委的要求,制定实验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请本部门同志签订后切实履行。
1.负责检查管理所属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不发生火灾、失窃、化学药品泄露遗失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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