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乡中小学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实施方案
杉木乡中小学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促进教育行风的进一步好转,办人民满意学校,使我乡学校收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活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成立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亚炬
副组长:张妹牛黄爱平周树荣周敬良朱春来
成员:孙亚国向中求许林金细梅鲁标兵桂启荣黄叔军
李师华袁泽华湛习华汪四荣桂林华黄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妹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审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个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领导小组,有得力措施,有明显成效。
2、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做到“零收费”。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生均公用经费足额及时拨付,教职工政策内工资足额预算,及时发放。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的政策。
3、严格做到收费“五公示”:
⑴公示新机制的有关政策和享受寄宿贫困生资助政策的程序和对象;⑵公示实施新机制学校的名单;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⑷公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⑸公示新机制监督举报电话。
4、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行为,按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切实做到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生均公用经费或学校收费资金,不出现乱发奖金、补贴、津贴、事物或公费旅游现象。
5、学校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学校、老师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的个环节不出现违规行为;不使用盗版、盗印的教材和教辅资料;学校和老师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教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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