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实例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警示不良风气。每次学习要有详细会议学习记录。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每次学习要有详细会议学习记录。
(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文书、档案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凡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来文、来函,一律登记办理;文件传阅和执行后,按保管期限分类立卷归档;
3、凡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请示的文书,须和答复一起分类归档;
4、加强文件、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保证其局限性、时间性、永久性的保密和安全;
5、院内的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三)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接收走访慰问款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须均按要求入帐,用于敬老院生活补助。
1/16
2、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核,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敬老院账目应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设置财务账目、科目。所有单据、凭证和账目要做到规范、齐全、完备、清楚。敬老院应定期向院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报表。每月应向院民张榜公布各项生活费用开支情况。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三人以上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均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及时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鉴定结果做出赔偿决定。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核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供养资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2/16
9、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要存放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5、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6、成立膳食委员会,由院民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五)敬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
1、敬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火灾、人为暴力事件。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后,敬老院院长要在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并立即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同时组织力量转移安置敬老院院民,确保院民生命安全。
2、敬老院制定《敬老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与乡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衔接配套。
3、出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敬老院院长应当按照以人为
3/16
本的要求,稳定院民情绪,安全组织转移工作,防止转移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
4、隔离、保存疑似问题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阶段结束后,敬老院院长应当向乡镇政府汇报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等详细情况,总结处置工作。
(六)治安管理制度
(未完,全文共6861字,当前显示14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