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赞皇县支行范文合集
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支行治安内部管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迅速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给工作带来的影响,确保正常履行职责,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二)《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四)《中国人民银行信访工作规定》
(五)《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中心支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六)《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支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一)电力突然中断事件;
(二)突发火情、盗窃事件;
(三)因自然灾害(台风、地震、水灾等)引发安全事件
(四)10人以上或10人以下但有可能影响支行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发群体上访事件
(五)员工意外伤害(如突发疾病猝死、交通事故致伤或致死及其他意外致伤、致死)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人行东阳市支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支行行长任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副行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信贷调统股、外汇管理股、营业室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的各项协调工作.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小分队(组),具体承担职责。
(二)应急小分队(组)
1、行区护卫小分队,由办公室人员组成,由保卫岗位的人员担任队长。
2、义务消防队,由办公室、军转人员组成,保卫岗位的b岗人员担任队长。
3、抢险突击小分队,由办公室、营业室、信贷调统股、外汇管理股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担任队长
4、意外伤害处置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
5、信访接待组,由各职能股室业务骨干组成,监察室副主任担任组长。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负责适时动员和调配人员,具体组织对事发部位险情的排除。
2、门卫或第一责任人(指第一发现人)发现险情,及时报警(安保
110、火警1
19、救护120)并报告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坚守岗位跟踪监视,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3、启动预案的命令下达后,分管行长立即通知应急小分队各队长(组长),由队长迅速召集本队成员到达指定地点,按职责分工参加应急行动。
4、抢险突击小分队视情况配备必要的抢险工具,负责业务抢救和排除险情等工作。
5、行区护卫小分队,配带必要工具、电筒负责对报警地点出击巡查,担任外围警戒,听从指挥员命令,协同
110、120行动,发现可疑物或可疑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指挥员。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准备,保证随时用车,维修人员负责发电机的随时起用保证供电。
6、义务消防队,赴现场灭火,听从指挥员命令,协同119消防队灭火。
7、信访接待组,承担突发性信访事件的接待处置工作。
8、意外伤害处置组,承担支行员工在行内外发生的造成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的处置工作。
9、其他人员组成机动小组,跟随现场指挥员,随时听从指挥员命令,做好增援配合工作。
五、处置原则
1、办公场所发生火情
(1)门卫或第一责任人发现火情,立即报火警119,随即向行领导和消防队长报告,并大声呼叫进行求救。
(2)门卫或第一责任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用消防箱内的消防栓连接(水源)进行灭火(综合档案室应启动气体灭火器,一般不使用水进行灭火)。
(3)行领导到场指挥,消防队长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视火情将消防箱内的消防带和消防栓(水源)连接进行灭火,并服从现场指挥的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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