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宣传手册新建
企业环保手续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环评步骤
(1)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提供立项、选址报告、项目建议书等基础资料(3)高新区环保分局出具环评批复意见附:办理环境评估所需资料
二、环保验收
(1)提交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2)提交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3)高新区环保分局完成验收
三、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准备资料(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2)环评文件及批复(3)初审意见
(4)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呈报表(5)项目单位照片
(6)建设单位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如果您拟建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指新建、技改、扩建、迁建、区域开发、饮食娱乐服务等项目),应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和验收手续。
二、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是具体承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动工兴建之前,对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措施。以下简称“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指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验收及县(市)管以上建设项目审查、转呈的工作机构;舞钢市环境监察大队受舞钢市环保局的委托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您应向管理科提交项目申请并附以下资料:
1、结合拟选厂址编写的环境影响说明及有关工程技术资料(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主要原、燃材料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厂址周围环境情况等);
2、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地理位置图;
3、其他资料。
自您的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10日内,环保局将提出书面意见。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1、在建设项目立项后,您应提交以下资料:
(1)计委、经贸委或外资办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拟建工程平面布置图,厂址地理位置图;
(3)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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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