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读后感
安全生产法
一、立法目的
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错综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这既是《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又是法律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条文都是围绕这个立法宗旨确定的。
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立法和法律实施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统率7项基本法律制度的总纲。它高度概括了党和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一贯方针政策,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总结了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抓住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提供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法律武器。
(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载入我国宪法。《安全生产法》的许多条文
都是围绕着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围绕着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个核心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
(3)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建立权责追究制度,明确和加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使其在拥有职权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职责,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安全生产法》主要是通过建立社区基层组织和公民对安全生产的举报制度和加强舆论监督来强化社会监督的力度,将安全生产的视角和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地方,以协助政府和部门加强监管。
(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安全生产法》设定了安全生产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设定了11种行政处罚,有11条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破例地设定了民事责任,其法律责任形式之全、处罚种类之多、处罚之严厉都是前所未有的。
三、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是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普遍适用的基本法律。
l.空间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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