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天水师范学院普通话教学及测试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普通话教学管理
(一)本课程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对“普通话”的认识及应用水平,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为学生将来运用教师职业语言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本课程教学范围包括师范类本、专科学生,专科生以公共必修课的形式上课,本科生以选修课形式上课。
(三)本课程授课内容。系统讲授普通话语音知识,突出方言语音的辩证,辅以大量的普通话语音训练,使学生尽快掌握普通话练习方法,迅速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
(四)本课程以《甘肃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教程》为教材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用书。
(五)本课程一般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由学生选课。周课时为2节,总学时为36课时,2个学分,期末以考查方式评定成绩。
(六)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鼓励口语表达能力较强的学生参加学校、省市及全国性的口语应用比赛,对少数优秀学生推荐他们从事口语表达的专业工作或继续深造报考相关院校的相关专业。
二、普通话测试管理
为了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有关精神,决定在我院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并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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