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天水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青年教学人员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成长,使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教学、科研做出更大贡献,使我校教学和科研事业蓬勃发展,特制定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满两年的教学工作量(至少完成432学时,辅导及教育实习折合课时除外),经学校有关部门考察,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秀,专业技术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合格(至少有一次良好以上),且符合下列1款中一项或2款中二项者,可申请评选。
1、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款中一项者,可申请评选:
(1)获得省级优秀教师、园丁奖、青年教师成才奖、学校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一等奖等其中一项者;获得省高校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2)有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独立完成的学术著作、译著、教材者(字数在10万以上);或担任学术著作、译著的主编,本人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者;或担任教材主编,本人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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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