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土地现状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土地流转"一词不断见诸报端,成为各方关注讨论的热门话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并逐步从沿海向内地扩展。土地流转的总体状况在于它的形式日趋多样化,主体多元化,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收入水平和劳动力状况。我们要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正确认识它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土地流转与各方面的关系。
关键词:土地流转总体情况问题关系
引言。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明确了根本依据,维护了新时期农民的权益。
1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
1.1流转数量和规模逐步增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并逐步从沿海向内地扩展,在较长时期内流转的规模是稳定的,一般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5%左右。近几年呈加快趋势,截至2007年末,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6372万亩,比2006年增长14.8%,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5.2%。特别是2008年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截至8月底统计,各地上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到1.06亿亩,比上年增长66%;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8.7%,比上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1.2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为主。
2007年各类流转形式占总流转面积的比重为。转包和出租占78%;转让占8.3%;入股占3.8%;互换占4.5%;其他形式占5.4%。2003-2007年,转包和出租形式所占比重上升了10.6个百分点。
1.3流转主体呈多元化趋势。
在农户之间流转的基础上,近些年一些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进入农业经营,参与流转的主体日益多元化。据调查县统计,目前农村土地在农户之间流转占流转总面积63.9%,受让方为企业等其他主体的占36.1%。
1.4流转规模与收入水平和劳动力变化密切相关。
2007年,东、中、西部地区流转面积占总承包面积的比重分别为5.88%、4.77%和5.33%;其中东部地区有50%的省(直辖市)流转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倍以上的有5个省(直辖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流转比重较高,如重庆市和四川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占其农村劳动力总数48.8%和44.6%,其比重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5%)15.3和11.1个百分点;流转面积占总承包面积的比重分别达到15.9%和11.6%,其比重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2%)2倍和1.23倍。
从目前流转情况看,总体健康平稳。随着农村人口逐步转移和现代农业建设不断推进,流转呈逐步发展趋势。但受农村人口大量稳定转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制约,目前大多数农村还不具备大规模流转的条件,流转市场的培育、规模经营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2地方对土地流转采取的主要措施
2.1加强流转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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