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精)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2011年度“散户”参保保障计划
一、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1、缴费金额135元。
2、保障期限一年首次参保执行30天免责期。
3、散户参保对象(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及所需材料:
(1)破产、歇业企业的退休职工。提供法院判决原单位破产的判决书复印件,或工商部门企业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歇业批文复印件。
(2)到退休年龄并已领取退休证的原失业人员。提供办理退休手续时的《个人养老金核定表》复印件。
(未完,全文共855字,当前显示2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