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换届工作报告(初稿)
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为做好集团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筹备阶段工作:
(一)、召开党委会讨论,作出换届决议。确定换届改选时间;确定大会议程;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构成、代表分配和产生办法;确定下一届党委委员名额、纪委委员名额,以及书记、副书记名额;确定筹备党代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向国资委党委提出书面请示。主要内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间和指导思想及主要议程;现有党员人数及参加党员人数;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及正、副书记名额;代表名额及选举产生办法。
(三)、国资委批复同意换届后,召开党委会讨论相关问题,就如何筹备大会进行布置:
1、拟定换届选举日程安排;
2、部署关于代表选举工作;3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党委、纪委候选人情况介绍及有关文件。工作报告的讨论稿,要广泛征求党员及下属党组织意见;
4、指导所属党组织按党章规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拟定大会选举办法。
6、酝酿党委(纪委)候选人(候选人可由上届党委提出建议名单,交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后,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
(四)、召开下属党组织一把手会议:
1、通知换届选举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
2、部署换届选举的教育内容。
3、征求对工作报告的意见。
4、提出上届党委(纪委)建议名单,布置酝酿候选人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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