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信息工程学校来安职高新校区建设项目
校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校安工程建设大体上可以分六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年度建设计划确定
提出年度建设及投资计划。由区教委发展规划科根据校舍排查情况,结合学校的实际,提出每年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体量等报请区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具体工程(工作)由区教委校安工程项目建设部具体实施。
二、前期手续办理
1.立项由区教委在调研评估基础上科学确定校安工程项目,结合规划确定规模,经区领导审定后报区发改委办理相关立项手续。
2.红线图由区教委牵头,学校负责办理。国土房管局到校测绘制图→国土房管局制红线图→所属镇街国土办签字(国有土地属实)→国土房管局签字(红线内用地属实)→教委签字(符合规划)→规划局签字。
3.地勘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学校负责实施,按相关程序进行竞争性谈判或地勘邀标;由地勘单位提供已经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书和审查合格书。
4.设计由教委统一组织,学校负责实施,按规定程序对设计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或邀标,确定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负责提供方案图、初设图及施工图(含电子件)。对较大体量的校舍定点工作,应提交区分管领导组织审查。
方案图由设计院提供方案图并征求学校及教委意见,教委牵头将方案图提供规划局审查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
初设图由设计院提供初设图和相关资料。施工图由设计院提供合格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5.消防
方案图由教委统一组织到消防支队办理方案设计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不办理此手续)。
初设图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由教委统一组织到消防支队办理初步设计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应在消防支队备案。
6.气象手续由教委统一组织到行政大厅办理防雷工程设计审查意见书合审核书。
7.环保由教委到环保局办理环境保护批准书(若有生化池,生化池图纸由有资质的公司制图)。
8.规划手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由教委统一组织到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放线通知书、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由学校和教管中心在所在镇街国土办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放线通知书、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9.建委手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由教委统一组织到建委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由学校和教管中心在所在镇街村建办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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