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厅厅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公安理应一马当先
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不断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55年前,浙江省诸暨县(1989年改为诸暨市)枫桥区创造了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为主要内容的“枫桥经验”,不仅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全国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沃土的“枫桥经验”历久弥新、与时俱进,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向世界庄严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那么,“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有哪些。在新时代的群众工作中如何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蕴涵。怎样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不断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中国时事评论员顾伯冲。
《领导文萃》。“枫桥经验”的产生与发展,无论在当时还是延续至今,都对我们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请您谈谈“枫桥经验”产生的时代背景和演进过程。
顾伯冲:任何社会活动的发生与发展,都有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研究和解决任何问题都离不开一定的历史条件。”“枫桥经验”的产生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是在当时特定历史环境中,枫桥人紧贴实际、敢于创新的探索结果,是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引领新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
20世纪六十年代前后的国际局势及我国大陆周边形势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面对这种复杂多变的局势,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是要运用阶级斗争的方法,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在试点的基础上,各地在部分县、社逐步展开。农村社教运动开始以“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为主要内容,后期发展成为“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四个方面。“四清”对于解决当时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作风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方夸大了基层阶级敌人的数量。虽然中央决定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部分基层群众遭到不应有的处理和打击,损害了他们的感情。当时,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央起草的有关报告上批语强调:“特别要注意分步骤的方法、试点的方法和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的政策”。
作为浙江省社教运动的试点单位,诸暨县(1989年改为诸暨市)枫桥区7个公社有67名“四类分子”被列为重点对象,干部、群众在斗争会上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不打不骂,并且允。s斗争对象进行申辩,结果没有抓捕一个人,就把全部“四类分子”说服了,促使他们重新做人。1963年10月下旬,正在杭州视察工作的毛泽东同志听了当时公安部领导口头汇报了这一做法后很感兴趣,当即指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同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起草的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做关于《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上批示:“其中应提到诸暨的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此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热潮在全国形成。
《领导文萃》。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曾两次做出重要指示,对进一步推动群众工作的创新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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