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综合评价体系及应用研究
电气系统火灾风险评价体系研究
1前言
随着人们现代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加上电能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清洁能源,使得电气设备及系统以最快的速度在人类的社会生活及生产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电能又是一种潜在的点火源,如果对电气系统使用、管理或维护不当,就会酿成电气火灾,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2005年《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据[1],1978至2005年的近30年中,我国主要城市所发生的火灾当中,电气火灾已从占火灾总数的5.7%上升至20.7%;2005年,全国火灾总的经济损失为13.6亿元,电气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8075.7万元,占总损失的35.4%;火灾人员伤亡共5532人,其中电气火灾造成的伤亡825人,占总数的14.9%。这些数据的分析表明,加强电气火灾的预防是当前社会消防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近年来,我国已在部分城市开展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一种非寿险类公共责任保险,主要面向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而实际情况是这类场所的电气系统火灾危险性较大、火灾隐患突出、火灾发生频率较高。因此,保险的承保商在承保前必须对投保的社会单位进行火灾风险评价,并且在投保后也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持续风险评价,以达到对投保单位基于火灾风险的差别保险费率而起到督促社会单位自觉整改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的作用。所以,运用和发挥保险这种经济杠杆作用来预防电气火灾是值得探索的新途径。本文针对电气火灾的特点,试图建立科学规范的电气系统火灾风险评价体系,通过深入研究,电气系统火灾风险与保险费率的测度耦合方法,以直接运用于火灾保险业务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化消防工作。
2电气系统火灾危险性分析
电气系统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来源于发生在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上一些不安全因素,而导致电气系统火灾发生的潜在可能性增加和火灾发生后的严重后果加大。如电气线路方面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是指由于电气线路短路、漏电、过载、接触电阻过大、静电聚集放电或者电气线路的绝缘击穿产生电火花、电弧、导热、过热等(高温)引起火灾。又如常见的照明灯具类用电器具,其火灾危险性是在工作时,其照明灯泡、灯管和灯座等表面产生较高温度或者灯具本身发生电气故障而产生电火花、电弧以及导线与灯具过载电压、接触不良产生高温、绝缘损坏、短路、灯具爆炸等而引起可燃、易燃及爆炸物质燃烧或爆炸,引发火灾。根据有关火灾危险源的划分原则及《重大危险源火灾评估通则》(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思路[2,3,4],可以对电气火灾危险性按照危险源进行分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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