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方案
为保证**经济开发区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45号“关于同意筹建安徽**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的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范围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根据需要
确定。(详见规划用地图)
二、开发区起步区二期征地范围及征地拆迁期限
(一)征地范围。**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腾云、平岗两村(具体四界见规划图),总征用地面积约1500亩。
(二)期限。自二***年十月十日至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征地补偿标准
集体土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零星多经补助费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
四、拆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
1、补偿形式。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2、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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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