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方案
机关拆迁安置方案(草案)
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多轮协商,签订了《机关棚户区改造项目合同书》,为尽快践行本合同及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尽到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县城形象,依照互利互惠、诚信、双赢的原则,就拆迁安置做如下方案:
一、开发商与各业主自愿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另行文本)。
二、补偿标准:
1、搬迁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按每户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超过规定时间,取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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