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健康单位的自评报告-2(简要)
光泽县实验小学
创建卫生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福建省爱卫办关于印发卫生评比标准(试行)的通知》、《2011年南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南平市委宣传部、南平市委文明办、南平市爱卫办联合制定的《“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实施方案》和《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光泽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照卫生单位评比标准做了一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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