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打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镇村反
【发布单位】
广东省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5〕67号【发布日期】
2005-08-02【生效日期】
2005-08-0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广东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办〔2005〕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利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二日
关于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2005年7月11日上午,李容根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欧广源副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纪要如下:
一、会议充分肯定了我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实施成效。会议认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自2003年10月召开现场会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措施有力,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全省列入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共有290宗建设项目,投资总额539亿元,其中12宗项目已经整体完工,一批项目的子项目也已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149宗项目已进入了大规模建设阶段,41宗项目完成了初步设计,正在招投标阶段;17宗完成了立项,正在做初步设计;67宗正在做可行性研究。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为成功抵御超百年一遇洪涝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一如既往重视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坚定信心,矢志不渝,紧密合作,克服困难,全面提高我省防灾减灾水平。
二、会议对推动全省防灾减灾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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