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消防上墙制度
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职能职责
一、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学校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三、定期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对学校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实施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实施对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安全帮扶救助,做好人员、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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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每月对学校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人员应将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处(室),学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每日了解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各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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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站长工作职责
一、领导和组织开展学校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工作目标,对消防站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二、明确人员分工,落实人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三、定期召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定期组织考核;
四、组织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学习,提高义务消防员的消防监督管理业务素质;
五、组织实施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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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小学(幼儿园)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副站长工作职责
一、在站长领导下负责消防站的日常各项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消防站工作中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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