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规定
1、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人员,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2人。
2、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要按照“3分钟到场”赶赴现场处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器材装备随意乱扔,确保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器材装备摆放有序。
5、消防站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擦拭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长不定期进行检查。
6、消防站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工作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消防站人员要定期开展扑救初期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新上岗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
8、消防站要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建设单位微型消防站,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和人员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训练。
3、拟订消防站日常管理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站建设标准》配置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检修、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4、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调查工作。
5、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消防站的工作情况,整理和收集消防站的日常管理资料,做好内部协调,确保消防站正常运行。
(未完,全文共2531字,当前显示81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