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3、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4、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公司做不定期检查。
7、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站长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8、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9、对火警电话应保持畅通,接线员接到火警后要迅速通知站内各职能人员及时赶赴火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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