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4.8.1合理配置急诊资源,人力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4.8.1.1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C】
1.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主管职能部门熟悉急诊科建设基本要求。
【B】
符合“C”,并急诊科有单独的区域,辅助检查、药房等区域距离急诊科的半径较短,提高急诊服务效率。
【A】
符合“B”,并医院认真贯彻与执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并不断改进。
4.8.1.2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C】
1.急诊科固定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2.急诊科主任由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3.急诊科固定的急诊护理人员不少于在岗护理人员的75%,护理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4.急诊科护士长由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担任。
5.急诊监护室由专职医师与护理人员负责,单独排班、值班。
6.急诊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理人员负责,单独排班、值班。
7.主管的职能部门人员熟悉急诊科人员配备要求。【B】
符合“C”,并
1.急诊医师以主治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70%)。
2.急诊护理人员以护师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70%)。
3.急诊手术室由专职护理人员、或由病房手术室统一管理。
【A】
符合“B”,并医院对急诊人力资源配置有规划、有落实措施,急诊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8.1.3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诊医师、护理人员技术和技能要求”。【C】
1.急诊医护人员全部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诊医师、护理人员技术和技能要求”,有考核记录。
2.急诊监护室固定医师与护理人员均经ICU专业培训,技能考核合格。
3.有年度的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B】
符合“C”,并
1.急诊科、重症监护室医护人员的技能评价与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有记录。
2.对轮转的医师和护理人员有上岗前质量与安全工作培训与教育的记录。
3.无毕业三年以下医护人员独立执业。【A】
符合“B”,并主管部门对急诊科及监护室医护人员培训有规划、有措施、有监管,不断提高急诊人员诊疗水平。
4.8.1.4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C】
1.有统一规范的急诊(含抢救)服务流程。
2.有明确的各部门、各科室职责分工与服务时限要求。
3.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与负责。
4.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至少做到:
(1)医院凡已经设置的临床内科、外科专业科室(包括介入专业)均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2)药学、医学影像(普通放射、CT、MRI、超声等)、临床检验、输血等部门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5.医疗器械部门及保障部门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B】
符合“C”,并
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和口腔专业等医师承担本专业急诊工作。【A】
符合“B”,并
主管部门对急诊抢救工作有监督评价,对存在问题有持续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
4.8.2落实首诊负责制,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未完,全文共5140字,当前显示14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