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山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
工作汇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社〔2011〕14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233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各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并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债务进行初步审核、登记、归类。现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未完,全文共782字,当前显示24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