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站制度
工作职责
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以下简称综治工作站)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向社区延伸的工作平台。在社区两委领导下,整合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信访员等力量组成。由社区主任担任综治工作站站长。工作站实行调解、治保、信访“三位一体”,统一办公,分类办理,捆绑运行。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村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例会制度
社区综治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邀请辖区民警或村民代表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村级综治队伍建设;分析村情及刑事治安案情,研究分析调解、信访、治保等方面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研究部署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值班接待制度
人口较多或矛盾纠纷突出的村,其综治工作站实行值班接待制度,每周确保有3天以上时间有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办理调解、信访、治保等具体事项。值班接待要提前向群公布值班时间,如遇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处理,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员负责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遵循合理合法、自愿平等、尊重诉权原则,规范人民调解方法和程序,按照当事人申请,通过直接调解,三人合议庭式调解等方式及时组织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向社区两委汇报,或报请镇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双方没有调解申请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提前介入,劝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信访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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