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中铁二十局集团
瑶湖经济港拆迁安置项目经理部
环保、水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依据设计文件对作业范围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活动的要求,防止土建工程场地水土流失,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护的重点:
1、基坑水土流失;
2、施工弃土、泥浆排放;
3、稻田、鱼塘、灌溉渠的污染保护。
第二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体系
第五条、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1组
长:王宏伟、黄成国常务副组长:郭万锐
副组长:王洪选陶广路任继鹏
组
员:唐卫工候广磊周文辉杨超栗耀东张伟伍杨波秦永会
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管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环保、水保职责
第六条、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施工环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3、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第七条、常务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
2关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施工环境及水土保持工作负监督责任。
3、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4、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5、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第八条、副组长环保、水保职责
1、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2、保持与业主、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组织对各工班的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工班认真调查和收集有关环境保护的好做法,并在项目推广应用。
第九条、安全员环保、水保职责
1、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2、制定和签发项目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3、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何人进行实施。第十条、质检员环保、水保职责
1、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2、负责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
3
3、负责生活垃圾、办公废品的分类与正确处理。
4、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环境卫生检查。
5、生活、办公能源及资源的节约管理。
6、生活区、办公区环保设施的建立与维护。
7、负责收集与管理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
8、负责与相关方合同的签订,并编写环保倡议书。
9、科学管理、合理节约使用能源、资源。第十一条、工程部环保、水保职责
1、负责施工废渣、废水、粉尘的达标排放。
2、负责构造物施工噪声的达标。
3、负责施工现场的环保设施的建立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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