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上墙制度(重点单位)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1、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次不少于2人,统一着装。值班期间应在消防站内随时待命。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着好战斗服,在3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确认,并利用本单位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利用外线电话或对讲机向公安消防队反馈现场情况。
3、辖区中队到达现场后,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中队统一指挥。
4、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队员每天应检查器材装备是否符合执勤备战要求,并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5、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备战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救援行动。
(未完,全文共900字,当前显示2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