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上墙制度(重点单位)
单位消防员职责
一、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二、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三、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四、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说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微型消防站队长职责
一、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二、组织制定值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三、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五、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微型消防站驾驶员职责
一、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二、熟悉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器。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五、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六、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七、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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