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员上岗要求和操作规范
新上岗护士素质要求和行为规范
一、思想品德素质
1.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护理事业,具有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奉献精神。
2.追求崇高理想,救死扶伤、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行人道主义。
3.具有诚实品格和慎独精神,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律。
二、专业素质(知识、技能、态度)
1.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人文科学知识。
2.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技能。
3.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能力,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护理。
4.具有自我学习能力,钻研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5.具有一定的护理科研能力,善于总结护理经验,不断创新发展。
6.具有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处理问题沉着、冷静、机敏。
7.具有高度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尊重患者,慎言守密。
8.具有健康的心理,乐观、开朗,豁达的胸怀和较强的自控能力。
9.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人际关系融洽,富有协作精神。
三、仪容仪表及劳动纪律
(一)发型和帽子
普通病房
1.护士应佩戴护士燕帽(特殊岗位除外)。具体要求如下:帽子经过浆洗,熨烫平整,洁白无污渍,在1/2宽处折叠,扣好扣子。
2.佩戴燕帽时对发型的要求。长发要用头花或发网盘起;短发不得到肩。刘海不过眉,前额头发不得高于燕帽,不佩戴夸张头饰。不染彩色头发,不留奇异发型。
3.佩戴燕帽要稳妥端正,用白色发夹固定于帽后,发夹不得显露于帽子正面。特殊科室
1.手术室、监护病房和其他需要为患者进行特殊处置的科室护士,按要求佩戴圆帽。
2.戴圆帽时头发要全部罩在帽子里,前不遮眉,后不露发梢,不戴头饰。
3.帽子的接缝线要放在后面,边缘要平整。
4.保持帽子整洁,定时更换。
(二)着装
1.护士服应合体、清洁、平整,衣扣扣齐。衣扣如有缺损,应及时缝好,禁止用胶布和别针代替缺损的衣扣。
2.普通科室护士服每周更换2次。手术室、急诊、监护室等特殊科室因工作需要,按规定更换。
3.穿护士服时,内衣不能外露,如内衣颜色应为浅色,领子不能高出护士服衣领,衬裙长度不能超过护士裙底边。
4.护士服上不佩戴与工作无关的饰品、物品,不在腰带上栓挂物品,衣兜内忌放过多物品。
5.着护士服时要求着装整齐,不得披散头发,佩戴护士帽,做到衣、帽、鞋一体化,否则更换个人服装。
6、不能穿护士服外出或到餐厅就餐。
(三)鞋、袜
1.按规定穿着医院提供的白色护士鞋。
2.保持护士鞋的清洁,经常擦洗,鞋面无污渍。
3.护士鞋应穿好、提好。不能赤脚穿鞋。
4.夏天穿着裙式护士服时应选择肉色连裤长袜;冬季穿白色长裤时要选择白色或肉色短袜。
5.袜子保持清洁、无异味、无脱丝、无破洞。
(四)工作时的装扮
1.上班可化淡妆,妆色要端庄、淡雅。
2.眉毛不可修得过细,眉色宜为淡黑色,不用假睫毛。口红颜色应接近于唇色,不要选择过于艳丽的颜色。不留长指甲和涂指(趾)甲油。
3.工作时禁止佩戴戒指、手镯、脚链、耳饰,颈部不可佩戴粗大项链。
(五)口罩
1.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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