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杨庄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淮北市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东起宿丁路、西至工农路,南至铁路专用线,北至区政府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不含谢庄新村)
二、拆迁补偿依据、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确定。根据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需要拆迁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价格进行综合测算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补偿金额。
2.宅基地的补偿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段住宅用途的地价确定,即335元/m。
3.回迁房的成本价参照淮北市建筑定额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确定,市场价参照本项目或相邻地产区开发小区同类型,同时点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拆迁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既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
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货币补偿总额由每户宅基地地价按335元/m计算和房屋重置价两部分组成,但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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