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分析报告(报省厅)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情况报告
省财政厅: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市为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量、结构、分布及配备、使用情况,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务用车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收到《省财政厅转发的通知》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详细研究制定清查方案,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认真进行布置、积极组织清查、严格审核汇总,保证了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开展。
(一)周密布置,确保清查工作全面展开。我们认真学习究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文件,详细制定了清查工作方案,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立即筹备全市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公车清查工作。9月6日,我市召开了市财政局各业务处专管员、各区县资产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视频会议,详细部署了公车清查工作,讲解了清查表的填报方法。各区县也都认真布置、开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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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工作,如延寿县召集本县各主管部门参加了市里召开的视频会议,会后又对本县公车清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全面布置了清查工作。
(二)精心指导,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公布了清查工作咨询电话,指派专人负责解答公车清查及报表填报中的各类问题,每天接听电话近百次,保证了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清查工作开始后,我们几次给各区县下发通知,告知填报清查表应注意的事项,督促及时完成工作。我们还于9月15日分别召开区、县(市)公车清查推进会,听取各地公车清查的进展情况,交流公车清查工作的作法,反映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议解决的办法,要求各区县(市)一定要按照要求,保证清查的时间和质量,有效促进了各区县公车清查工作。
(三)严格审核,确保清查工作质量。为了保证清查数据的真实、准确,我们收集了“四方面数据”,采取了“三方审核把关”的方式,严格审核公车清查数据。即:请市编办提供了批复设立事业单位数据,请民政局提供了批复设立社会团体数据,请国库处提供了清查范围内单位2011年决算上报相关数据,还协调采购办为各业务处专管员和资产处人员安装了车辆编制管理软件,提供车辆编制数;“三方审核把关”即: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审核把关;财政局专管员对单位上报数据与机构批复数、车辆编制数、决算报表数审核把关;资产处人员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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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上报数据与机构批复数、车辆编制数、决算报表数再把关,对清查表的上报格式进行调整把关。各区县也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审核,保证了我市上报公务用车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
二、公务用车清查数据分析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确定的公务用车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我市全面清查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现分析报告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配备及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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