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以来对涉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8项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3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如下:
(一)现阶段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情况。
1、城市、农村低保。截至11月,全市城市低保对象4885户、11074人,共发放保障资金1762.5万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7232户、16025人,共发放保障资金969.1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目前共有3644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中集中供养1329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2315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540.17万元。
3、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我市对集中供养的1329位“五保”老人和37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06.8万元;对已申报的70名需要救助的大病医疗患者及时进行审核批准,预计年度救助资金总额将达到126.6万元,比去年增加1.2%。同时,还为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助,共拨付补助资金49.6万元。
4、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目前全市共有126户享受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其中城市低保户32户、农村低保户34户、困难群众60户,截至11月共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10.2万元。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操作。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多渠道、大范围的宣传,发放了城市低保“十五不准”单册3000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发放《低保政策一册通》1份;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访谈节目,对低保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应城广场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民政政策宣传活动,现场答疑并发放大量宣传资料;与应城电视台联合主办了“走进民政,关注民生”的主题交流活动,让人民群众对低保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关注。二是低保热线制度化。及时受理低保、“五保”供养和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的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和调查核实工作。共接到咨询、投诉电话860多人次。三是业务培训经常化。组织低保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有效地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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