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村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计划
关于转发《关于“无邪教村(社区)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园区各社区、村(居)委会:
现将县凤政法[2010]18号《关于“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园区维稳综治办2010年4月1日
关于“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工业园区:
根据省、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公室有关无邪教地区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反邪教工作实绩,为不断推动反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县社会政治稳定,现就进一步深化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凤阳”、“平安凤阳”建设的总体目标,动员和组织全县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推荐反邪教工作的“四个纳入”,认真落实反邪教防控、教育、宣传、管理工作措施,进一步构建反邪教神会防控机制,有效遏制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深化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为建设文明、和谐、平安、稳定的凤阳做出新贡献。
二、创建标准
根据省、市防范和处理办公室创建无邪教地区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无邪教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如下:
1、对本村(社区)的涉邪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对本村(社区居委会)的邪教人员教育、帮教、管控措施到位,年内没有出现公开反复。
3、全年未发生本村(社区)邪教人员参与的邪教违法活动。
4、全年本村(社区)未发生重大涉邪案件,案件发生后能及时发现并抓获作案人员。
5、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到位,群众反邪教知识知晓率达100%
6、本村(社区)反邪教工作在本地区名列前茅
符合以上六条标准的村(社区),经申报由县防范处理邪教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以评定为“无邪教村(社区)”
三、创建目标考核
(未完,全文共2476字,当前显示74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