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及参考资料
山东省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
一、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机构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有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少先队工作领导机构和创建少先队工作规范化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2、少先队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
3、少先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有少先队工作的任期目标,对少先队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考核、奖惩。
4、成立了有骨干辅导员组成的少先队教育研究机构,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
(二)工作队伍建设
1、辅导员配备齐全。贯彻《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按规定、按职级配好大队辅导员,配强中队辅导员。
2、辅导员素质全面。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业务水平和较高的辅导技能,能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主动性,并经常组织本校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
3、辅导员政治、经济待遇落实。大队辅导员享受校中层以上干部待遇,参加校务会议;中队辅导员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4、辅导员持证上岗。大队辅导员经过市级以上的岗位培训,中队辅导员经过县级以上培训,所有辅导员都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
5、建立起校外辅导员队伍。大队有2名以上校外辅导员,中队有中队校外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经常参加辅导少先队活动,对少先队工作有具体支持。
(三)工作保证机制
1、有固定的少先队活动时间。
2、少先队工作经费充裕。3、建立队干部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大队委员、中队长联席会议。
4、建立辅导员例会制度,大队辅导员每月召集中队辅导员学习一次,定期培训校外辅导员。
二、少先队基础建设
(一)组织建设
1、大、中、小队组织健全,队委、旗手、号手等队的组织机构完善。
(1)学校有少先队大队且大队委成员配备齐全;
(2)班级有少先队中队并合理划分小队且中小队委员配备齐全;
(3)大中小队的旗手、鼓号手配备齐全。
2、适龄少年及时入队。
(1)逐批逐次入队;
(2)适龄队员入队率100%;
(3)入队仪式庄重规范;
(4)严格队籍管理制度。
3、队干部民主选举产生,并实行小干部轮换制。
(1)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
(2)队干部通过竞选产生,竞选过程严肃、规范;
(3)大队部设职能岗,队干部实行轮换制;
(4)队干部能自主组织少先队活动,文化课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较高。
4、队员熟知队史,知道红领巾、队旗等象征意义。
(1)定期对队员进行《队章》等队的基础知识教育;
(2)定期开展队的基础知识抽考;
(3)低年级队员熟知红领巾、队旗的象征意义;
(4)高年级队员要熟知队史。
5、队员的队礼及红领巾等标志的佩带标准、规范。
(1)每个队员的队礼标准规范;
(2)队员着装整齐统一,坚持戴红领巾;(3)队干部佩带相应标志。
(二)阵地建设
1、队室设施完善,作用发挥好。
(1)队室面积达到一个标准教室面积;
(2)各项制度、板牌等设施完善;
(3)队室富有教育功能;
(4)队室管理使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校内外教育活动阵地网络化,教育功能强。
(1)少先队大队在校外建立了3处以上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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