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察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解和掌握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整体部署的实施情况,推动基层深入扎实地做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督办的组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检查督办,由各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应自觉接受督查、指导,积极主动汇报。
二、综治办职责
协助党委、政府督促检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适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
三、督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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